青島木托盤的恰當應用應當保證包裝組成堆放在拖盤上的貨品并再加上恰當的綁扎和裹包,有利于機械設備裝卸搬運和運送,進而達到裝卸搬運、運送和存儲的規定。
一、承重總面積。
依據物品的種類、木托盤所述貨品的品質和木托盤的規格,有效明確貨品在木托盤上的堆放方法。木托盤的承重面積使用率一般應不低于80%。
二、安全防護與結構加固。
木托盤承重貨品安全防護與結構加固。木托盤承重的物品開展固定不動后,仍無法達到運送應當依據須要挑選安全防護結構加固配件。結構加固安全防護配件由紙版、木制、塑膠、金屬材料或其它原材料做成。
三、木托盤與電動叉車、倉儲貨架等相互配合應用的常見問題。
A、液壓車和電動叉車在應用木托盤全過程中,叉刺中間的間距應盡可能放開至木托盤的進叉口邊緣,進叉深層應超過全部木托盤深層的2/3以上。
B、液壓車和電動叉車在應用木托盤健身運動全過程中,應保證勻速率勝敗和左右,防止急剎、急賣造成木托盤損傷、導致貨品坍塌。
C、木托盤上倉儲貨架時,應維持木托盤在倉儲貨架承重梁亦莊穩定置放,木托盤長短應超過倉儲貨架承重梁直徑50mm以上。
四、固定不動方法
木托盤承重貨品的確定方法。木托盤承重的物品開展固定不動方法主要是有綁扎、膠合板拘束、拉申包裝,并可互相配合應用。
五、載重量凈重。
木托盤的載重量品質。每一個木托盤的載重量品質應小于或等于2噸。為了確保輸送中途的安全性,所述貨品的相對高度,不可超出木托盤總寬的三分之二。